通观黄河三角洲地区出土的佛教造像题记内容,作为出资
造像者的供养人的社会等级,基本上可分为六个类别:在家信
士、出家僧尼、平民百姓、世俗官吏、僧职人员和佛教结社。
I.在家信士。
我们知道,佛教信徒大致可区分为出家和在家两类。出家
的男女佛教徒即比丘和比丘尼,一般称为僧尼。在家的男女信
徒称清信士、清信女,一般称为居士。黄河三角洲地区出土佛
教造像题记中的在家信士这种供养人,大多自称“佛弟子”,
少数自谓“清信士佛子”、“清信士佛弟子”、“清信士”、“正
信士佛弟子”和“过去佛(嫩灯佛)弟子”等。在家信士的
造像题记,共计有12条。
2.出家僧尼。
即造像题记中所谓“比丘”、“比丘尼”。这类纯粹属于僧
尼的造像题记,仅有5条。相对说来,数量是比较少的。
3.平民百姓。
平民百姓的造像题记,往往在姓名前几乎不加任何名目。
这类供养人的地位较低,绝大多数都是社会下层民众。当然,
其中也不排除有中小地主阶级成员的可能。这种供养人的造像
题记数量最多,计有35条(不含在家信士的造像题记,在家
信士中有的可能是平民百姓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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